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5〕43号)的相关要求,及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下达的名额,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以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