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学生工作处在2#1104办公室召开关于《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研学会。
《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宪法宣传周”学生工作处组织全体教师利用自学及集中研学的方式对《条例》进行研究讨论。会上学工处教师纷纷对自学《条例》了解到的变革及学习感悟进行了交流讨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王丽萍老师强调《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需要持续学习,领会《条例》的实质,提高学工教师的知法、守法、懂法的意识,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条例》要警钟长鸣,时刻做好师德师风教育工作。